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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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2025 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2025年)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XTC-A1-25220045)招标人为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2025 年)项目
2.2 招标内容: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增加停车位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井山路 15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工期:接甲方通知书后 45 个日历天。
2.5 服务期限:本合同为一次性采购。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6 项目预算:459965.47 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 本项目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1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具体结果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3.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的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1)项目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根据各省规定执行。安徽省二级建造师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 号)规定。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6)截止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为准);(7)潜在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的。上述(1)、(2)、(3)、(5)、(6)在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进行审核,第(4)项由招标人评标现场确认,第(7)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4 17:00附件下载
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停车位(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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