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潘家口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YH-YLJ-PJK-00-2025-05
项目名称:2025年潘家口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461.6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1.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潘家口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对潘家口水库主体工程进行养护、潘家口水库副坝进行养护、主副坝坝顶路面及主坝电缆沟盖板维修、主坝溢洪道堰面混凝土裂缝及局部冻融剥蚀处理、主坝18#坝段坝后爬梯维修、主坝溢洪道闸墩顶部防护栏杆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5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历时总天数245 天(其中工程维修项目自2025年5月1日开始,至 2025年11月30日终止,历时总天数214 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服务业绩;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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