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易淹易涝点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050-ZXHX-C2025-0001
项目名称: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易淹易涝点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6.316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216.3169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九章《其他要求及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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