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山东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
2.2 项目编号: NY-GC-20250403-01001
2.3 建设 目标 : 围绕 “项目规范化、村庄美丽化、片区旅游化”目标,从改善基础设施入手,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质量运营管护,着力保障道路安全通畅、公益设施配套、村庄容貌改善,显著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红色旅游、民俗体验等打下基础,推进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力争在实施和美乡村片区建设中走在前列。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 9个月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 要求 : 合格及以上 。
2.6 招标范围: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道路及整修及飞线整治工程、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村级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工程、村内绿化工程、便民休憩场所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
2.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总投资约 1345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 人员要求:
3. 3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 机电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否则投标无效;
3. 4 信誉要求:
3. 4 .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4 .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5 .1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投标文件等事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4. 获取 招标 文件
4.1 时间: 自 2025年 04月04日 08时00分起至 2025年 04月11日 17时30分止;
4.2 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 投标人 须在 招标 公告期限内 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 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年 04月29日 09时00分。
5.2 在 “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7.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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