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3174GC077J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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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首次响应文件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首次响应文件须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6)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楼C3),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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