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昆明北二环和普吉路加油站汽服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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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昆明北二环和普吉路加油站汽服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昆明北二环和普吉路加油站汽服设备采购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本项目供货单位,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物资为自动启停高压冷水洗车机、自洁、电、水、气四合一组合鼓等汽服门店所需的设备设施(具体详见本项目第六章的内容)。
2.2采购预算:206439.00元;
2.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206439.00元,各货品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第六章;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
2.6标段划分:本次谈判不划分标段,按照综合排名确定一名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若本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2023年),但须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4信用条件: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留存备案。
3.5其它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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