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2025-2027年物料制作、视频制作、照片拍摄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安徽
-铜陵市
本询比项目为 铜陵分公司2025-2027年物料制作、视频制作、照片拍摄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dxzb-06-2025-B070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铜陵分公司2025-2027年物料制作、视频制作、照片拍摄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铜陵分公司 2025-2027 年物料制作、视频制作、照片拍摄集中采购项目,主要为宣传物料制作,融媒体中心软文、视频制作、照片拍摄 。 采购估算金额为人民币 185 万元(含税),标包一:物料制作(市区) 125 万,标包二:物料制作(枞阳县) 30 万元,标包三:融媒体中心软文、视频制作、照片拍摄 30 万元。
1.2.2 实施地点:安徽省铜陵市(含枞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签订金额为止,以最先到达者为准,标包一、标包二原合同执行完成或原合同到期后开始计算,执行本次采购服务。
1.2.4 供货期 / 交付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7 标包划分情况:划分为三个标包,其中标包一、标包二限中一个包。
标包一:物料制作,实施区域为市区范围,预算 125 万元(含税),份额一 60% ( 75 万)、份额二 40% ( 50 万);
标包二:物料制作,实施区域为枞阳县范围,预算 30 万元(含税),不分份额。
标包三:融媒体中心软文、视频制作、照片拍摄,预算 30 万元(含税),不分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综合折扣系数)为综合折扣系数 1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业绩(标包一、二:广告制作宣传类,标包三:照片及视频拍摄与制作)。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4 月 14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4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14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4 月 04 日 8:30 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 17:30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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