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2027年环境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浙江
一、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征集人名称:
征集人地址: 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征集人联系人: 沈洁
征集人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2027年环境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ZDCG2025017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及下属单位。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优惠率)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2027年环境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5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未因违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或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明确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的(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2)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 / 至 2025年04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实行电子交易。
4.1 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 CA,拿到 CA 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
《CA管理学习专题》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 ,供应商可进入 #/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4.2 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2.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4.2.4 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
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响应无效。
附件信息:
- ZDCG2025017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2027年环境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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