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福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芗城区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芗发改审〔 2025〕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39583.22万 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对漳州市芗城区 53个老旧小区(片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含雨污水管网改造、弱电管线规整、道路改造、海绵城市改造、停车场改造、围墙改造、强弱电管网改造、消防改造、景观绿化改造、大门改造、化粪池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楼道修缮、栏杆修缮、增设路灯、楼道灯、垃圾点位、公安天网、智能化系统、阳光房、物业用房等内容;项目总投资概算39583.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30.40万元(剔除拆除违章费1094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 2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漳州市 芗城区 202 5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3.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且不限上述范围。本项目设计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2.3.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老旧小区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改造、弱电管线规整、道路改造、海绵城市改造、停车场改造、围墙改造、强弱电管网改造、消防改造、景观绿化改造、广告牌改造、大门改造、路灯修缮改造、化粪池改造、楼道修缮、新增楼道路灯、垃圾点位、公安天网、智能化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阳光房、栏杆修缮、物业用房等所有工程的施工(不含拆除违章),具体以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及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3.3 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发包人要求 ” ;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根据经批准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编制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 360个日历天竣工 )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2.7.1设计、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及勘察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③2人,具备a.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的1人,和b.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1人。应是投标人或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 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2人,具备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和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应是投标人或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 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 ;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数量要求: _ 0 _ ;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0 项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数量要求: _ 0 _ ;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0 项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A类 。
4.3 定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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