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际空间站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江苏
新沂城际空间站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城际空间站 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已由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以 新经备【 2019】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淮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不含财政资金) , 已落实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沂城际空间站 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G311国道北、轻工南路西(2019-31号地块) 。
2.1.2 建设规模: 新沂城际空间站 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 建筑面积约 11700平方米 。 主要建设 硬质景观、绿化、室外雨污水、室外景观安装、 新沂空间站酒店海绵城市建设雨水回 收系统 等, 其中标牌、钢结构雨棚、栏杆等具体范围和工程量需深化图纸后确定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81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 招标范围: 新沂城际空间站 31地块酒店景观园林工程 , 包括 建设 硬质景观、绿化、室外雨污水、室外景观安装、 新沂空间站酒店海绵城市建设雨水回 收系统 等, 其中标牌、钢结构雨棚、栏杆等具体范围和工程量需深化图纸后确定。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须 具备园林绿化 类 专业 中 级 (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 专业则必须同时提 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 得同时在 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 有 在建工程)。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 类似工程 业绩 :
投标人 自2022 年 04 月 01 日 ( 含 ) 以来 (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指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450 万元 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 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 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链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以上必须同时具备,证明材料 包括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 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 7 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3. 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
.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 示地址: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 ”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 ”(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 )。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 ? 数字人民币、 □ 信用承诺、 □ 保险保单、 □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伍 万元整 。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 : 602905 - 00010513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5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00921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交通银行
4.6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4.7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 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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