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三龙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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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沪苏、三龙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5.5万元/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沪苏、三龙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沪苏、三龙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1、投标人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须包括与本项目检测内容有关),能够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3)被责令停业的;(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沪苏、三龙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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