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用户侧储能电池设备购置项目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 二 批 用户侧储能电池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用户侧储能电池设备购置 , 已由 / 批 准建设 , 项目业主 为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用户侧储能电池设备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二批用户侧储能电池设备购置
2.2招标范围:
2.2.1 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各场区建设容量汇总表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1
冀中能源 峰峰集团 有限公司 羊东 矿场区
10MW/20MWh
4 × ( 2. 5MW/ 5 MWh )
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郭二庄 矿场区
10MW/20MWh
2× ( 5MW/10MWh )
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万年 矿场区
10MW/20MWh
2× ( 5MW/10MWh )
4
冀中 新能供电分公司东大井站场区
5MW/10MWh
1 × 5MW/10MWh
5
冀中 新能供电分公司史村 35kV站 场区
5MW/10MWh
2 ×2.5MW/5MWh
总计
40 MW/ 80 MWh
( 2 )招标范围为: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 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电池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视频安防等)和箱体内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及电缆终端,不包含6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高压柜电缆及电缆终端), 电力电缆 施工由招标方 安排 施工 ,在正常保障电缆运行工况下,考虑电缆长度余量和舱间距离调整变化余量; 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 、卸货到指定地点 ,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管理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本次招标储能系统并网电压等级为 6kV,直流按1500V设计,电池舱冷却方式为液冷方案。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或单独AGC/AVC控制),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储能系统运行方式按电网公司及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图纸。
2.2.2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2.3 供货期 : 中标 后 50 天内交货至 甲方 指定地点;
2.2.4调试期:安装完毕后10天内完成调试;
2.2.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 2 ) 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具备电池电芯、电池管理系统( 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四大部件中具备至少 两 项自有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 储能系统采用单体容量为 314Ah 及以上 的磷酸铁锂电芯。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提 供的储能设备符合 GB/T36276-2023 要求,投标人需 附带承诺书, 承诺实际供货电芯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一致。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含检测报告等)应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并网要求。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3.1.3 业绩要求:
( 1) 储能系统集成商 202 3 年 1月 至今累计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 GWH,需提供储能专用电芯厂家202 3 年 1月 至今与本次采购同类型储能电池累计 1 G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 不限于 314ah电芯 ) 。
以上业绩均应为用于电力系统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 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供货容量页及签字页等。
(2) 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202 3 年 1月 至今累计 300MW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 及具备 CNAS和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3.1.4 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 集成商 参与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
( 3 )特别提醒 :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