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调控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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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油气调控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50606D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法律合规管理工作及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及招标人法律管理工作需求,为提高招标人依法合规经营和法律风险防控水平,拟外聘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油气调控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04-28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合同管理以及问题咨询、招投标采购管理、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及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本项目不涉及法律纠纷案件诉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果提供的财务审计报表无法体现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的其他内容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项常年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国家管网集团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5 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至少4人,且所提供的人员不可兼任,其中: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须具备10年及以上的执业经历(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为准,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2)主办律师要求:至少1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执业经历(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为准,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3)其他团队人员要求:至少2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须具备2年及以上的执业经历(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为准,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4-07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14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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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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