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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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UPZBFW-2503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文件,招标人为内蒙占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商公告及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专项类资质应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6个必须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且合同履约期内须保证有效的资质条件不低于参与采购活动时资质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供应商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单位须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检测机构跨辖区(设区市辖区除外)开展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建筑节能等专项资质类和其他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业务,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呼和浩特市)设立固定场所的分支机构。严禁检测机构无固定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和试验场所,以收样点方式跨辖区承揽检测业务。分支机构的检测能力应当通过资质审批,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5.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其他要求: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4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