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田间首部连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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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田间首部连通工程 (监理)
谈判采购公告
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田间首部连通工程(监理)(项目编号:TC259H0D1/2),采购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田间首部连通工程(监理)
1.2 项目编号:TC259H0D1/2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1)现有滴管工程首部与17 个供水站的管道连接,(2)配套建设2200亩退耕还林输配水管网及附属建筑物。共计铺设地埋(GB)PE 管道 41.81km,其中de500(0.8MPa) 为 $52\mathrm{m}$ 、 de400(0.8MPa) 为 2.388km 、 de315(0.8MPa) 为 $20.559\mathrm{km}$ 、de250(0.8MPa)为 $2.805\mathrm{m}$ 、de200(0.8MPa)为 2.877km.de160(0.8MPa)为 $13.129\mathrm{km}$ ,闸阀井132 座,排水井37 座,砖砌闸阀井3 座。
1.5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全套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全部内容。
2.2 服务期限:项目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
2.3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1 项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完成的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 2025 年4 月8 日至 2025 年4 月10 日,每日上午10:30 时至13:30 时,下午15:30 时至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8 楼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8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来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 4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8 楼会议室。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7.其他公告内容:本项目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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