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 B# 楼改造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通高新管备〔2023〕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海智汇园 。
2.2 建设规模: 约7000㎡室内改造及建筑周围局部景观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 江海智汇园提升改造工程B#楼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江海智汇园食堂一二层原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水电改造、部分室外景观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及交付 , 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时 间 为准 。
注:CA系统中工期统一按120日历天填入。
2.5 投资估算价: 约 889.78 万元(含暂列金人民币 49.43 万元整,暂列金 49.43 万元在合同中体现,在投标报价中体现。) 。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
2.7 质量等级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注:CA系统中质量标准统一按 合格 填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 2023 〕第 26 号 )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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