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昌市看守所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CSCGJHBA144
项目名称:金昌市看守所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6.940000(万元)
最高限价:386.94(万元)
采购需求:对金昌市看守所维修改造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招标(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1.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本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