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青少年组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帆板、曲棍球、垒球、冲浪、海岸赛艇赛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3616
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青少年组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帆板、曲棍球、垒球、冲浪、海岸赛艇赛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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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需求 :
2025年辽宁省青少年组赛艇、皮划艇、激流、帆板、(男女)曲棍球、垒球、冲浪、海岸赛艇项目比赛天数及裁判员人数需求表:
序号 | 项目 | 比赛天数 | 裁判员人数 |
---|---|---|---|
1 | 赛艇 | 7天 | 40人左右 |
2 | 皮划艇 | 7天 | 40人左右 |
3 | 激流 | 6天 | 20人左右 |
4 | 帆板 | 6天 | 20人左右 |
5 | (男女)曲棍球 | 各6天 | 30人左右 |
6 | 垒球 | 6天 | 20人左右 |
7 | 冲浪 | 6天 | 20人左右 |
8 | 海岸赛艇 | 6天 | 30人左右 |
二、履约期限 :拟定2025年5月初至10月末(以实际时间为准)。
(1)赛艇拟定2025年7月24日至30日(报到3天,比赛4天);
(2)皮划艇拟定2025年9月10日至16日(报到3天,比赛4天);
(3)激流拟定2025年8月20日至25日(报到2天,比赛4天);
(4)帆板拟定2025年8月20日至25日(报到2天,比赛4天);
(5)男女曲棍球拟定2025年5月2日至13日(报到各2天,比赛各4天);
(6)垒球拟定2025年7月31日至8月5日(报到2天,比赛4天);
(7)海岸赛艇拟定2025年8月20日至25日(报到3天,比赛3天);
(8)冲浪拟定2025年8月20日至25日(报到2天,比赛4天)。
三、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赛艇、垒球,拟定辽宁省水上训练基地;皮划艇,拟定辽阳;激流、帆板、冲浪、海岸赛艇,拟定长兴岛;(男女)曲棍球,拟定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最终以实际比赛时间、地点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方提供赛事服务整体计划,经采购人采纳后支付60%合同金额;完成四项赛事服务后支付30%合同金额;全部赛事服务完成(相关经费全部支付),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注:1、以上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2、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据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可按照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原因导致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五、具体工作内容
负责接待、食宿安排、训练比赛场地布置、器材、后勤保障、安保、医疗保障、条幅制作、新闻报道等常规性比赛执行工作,并负担比赛执行工作所产生的各项目费用:
1、提供参赛运动队的食宿、驻地与场馆之间的往返交通,并确保卫生、防疫、安全。
2、提供裁判员、官员的食宿、驻地与场馆之间的往返交通、接送站、比赛装备、差旅费及劳务费;
3、做好场地设施、竞赛器材用品、各项功能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比赛安全成功举办。
4、训练比赛场地布置
(1)赛艇、皮划艇:至少6条航道、钢缆、浮球(红、黄)、距离标志牌、场地布置、场地标识、裁判艇用油、竞赛及宣传用品等;
(2)激流:水门相关配套设施、场地布置(浮标、水门、帐篷等)、条幅、裁判艇用油、竞赛宣传用品等;
(3)帆板:浮标、锚、比赛裁判艇租赁、裁判艇用油、条幅、竞赛宣传用品等。
(4)曲棍球:场地布置、清洁、划线、平整、条幅、竞赛宣传用品等;
(5)垒球:场地平整、布置、划线、条幅、竞赛宣传用品等;
(6)冲浪:场地租赁、场地布置(帐篷等)、条幅、裁判艇用油、竞赛宣传用品等;
(7)海岸赛艇:场地租赁、场地布置(拱门、帐篷等)、航道布置、浮标布置、比赛艇租赁、电子计时、裁判艇用油、竞赛及宣传用品等。
5、提供急救设备和必要的紧急救治服务。就近指定条件良好的医院作为省锦标赛指定医院,以便急救时获得绿色通道服务。
6、充足供应比赛期间裁判员、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饮用水,每人每天不得少于2000毫升。
7、食宿标准:
7.1住宿标准不超过3人/间,每人每天120元标准;
7.2运动队伙食标准:60元/人/天
早餐:营养丰富,品种多样,有牛奶、面包、粥,茶叶蛋等。
午餐:四荤四素一汤,主食有米饭和馒头,配有水果,果汁等,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有回民用餐需单独配餐。
晚餐:四荤四素一汤,主食有米饭和馒头,配有水果,果汁等,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有回民用餐需单独配餐。
7.3裁判员、官员伙食标准:100元/人/天;住宿标准:150元/人/天。
8、提供辅助工作人员。运动员驻地保洁4-6人,现场医务人员等必要工作人员。
9、负责执裁团队成员、官员的食宿、差旅、劳务、装备等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核销。技术代表、仲裁、总裁:260元/人/天;副总220元/人/天;裁判员180元/人/天;辅助裁判120元/人/天.技术代表、裁判员等有关人员每人保险费 25 元.(具体执行标准以辽宁省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经费开支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履约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成果及成果文件质量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验收通知单,约定具体验收日期(下达验收通知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依法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5年5月初至10月末(以实际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