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5年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移动护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云南
-红河州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 2025年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移动护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YNDXDSCG20250311058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 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 2025年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移动护理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含税141万元,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1) 采购内容: 拟实现 10个移动护理平台接入服务及200个移动护理终端平台接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 2) 标包划分 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 标 包, 划分两个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排名 | 成交份额 | 成交 份额预估金额(含税) | 备注 |
---|---|---|---|---|
1 | 第一名 | 60% | 84.6 万元 | 其中 移动护理终端接入平台服务: 43.8万 ( 含税 ) 、移动护理平台接入服务: 40.8万 ( 含税 ) |
2 | 第二名 | 40% | 56.4 万元 | 移动护理终端接入平台服务: 29.2万 ( 含税 ) 、移动护理平台接入服务: 27.2万 ( 含税 ) |
( 3)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行业标准以及 采购 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
( 4)服务期限:以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以先到日期为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
( 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软硬件质保、维保。
( 6)服务区域:红河州。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 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项) |
---|---|---|---|---|
1 | 移动护理终端接入平台服务 | 项 | 200 | 3650.00 |
2 | 移动护理平台接入服务 | 项 | 10 | 68000.0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 2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个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护理平台服务类 ),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 “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1. 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 04 月 15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04 月 15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04 月 15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 5 年 04 月 08 日 08时30分-202 5 年 04 月 11 日 17时30分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