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
-晋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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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398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3980001),已由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412-140702-89-05-48744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榆次区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治理段:始于潇河干流源涡枢纽,终于108国道新桥下游400m。治理总长度15km,治导线规划桩号93+750至108+750。 工程主要任务是防洪;通过对主槽的疏浚与防护加固,消除潇河市区段两岸的安全隐患,提高河道过流断面。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左、右两岸河道主槽防护总长度6.501km;主槽疏浚总长度15km;主槽护基26.604km。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以及项目后续的相关服务、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以及项目后续的相关服务、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⑴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⑴拟派项目设总须具备水利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⑵拟担任总承包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兼职;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3.4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⑴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设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⑴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⑴拟派项目设总须具备水利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⑵拟担任总承包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兼职;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3.4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⑴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设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四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4 2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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