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海河防潮闸管理处水利公益宣传与水文化建设-海河防潮闸文化展室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JS-HXJ-HH-00-2025-01
项目名称:水利公益宣传与水文化建设-海河防潮闸文化展室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布展方案编制和基础装修;(2)展柜安装和展品收集;(3)多媒体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4年度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4月22日10时30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