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SHGK-C2025-0024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85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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