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九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3-00231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九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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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沈阳市第九中学占地面积22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教职工约185人,学生约1290人。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提升食堂食材采购规范化和精细化,现采购教职工和学生一年用餐食材配送服务。
2.服务内容: 沈阳市第九中学果蔬菜类、水产品类、肉禽类、蛋类等采购配送服务,采购目录(但不限于目录,采购单位有权增减)。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货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开具发票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送货品种对应。
★6.价格要求:
6.1定价方式
6.1.1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6.1.2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参照大润发、华润万家、永辉超市、鑫大刚、新隆嘉等超市中同产品最低价格为标准(特价商品除外),如以上超市均未出售,则按采购人经市场调研后确定的价格为标准。
6.1.3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7天为周期)×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提示:如打九七折,折扣为97%)
6.2报价要求
6.2.1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7. 保质期:所供应食品须在各自保质期间内;拒绝临期食品。
★8. 热线支持:7*24小时。
★9. 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二、采购内容:
1.果蔬菜类:
1.1水果:西瓜、香蕉、葡萄、菠萝、油桃、草莓、香瓜等。
1.2蔬菜:白菜、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茄子、甘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葱、蒜瓣、生姜、彩椒、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蒜苗、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葵、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2.水产品类:
2.1鱼类:黑鱼、鲤鱼、草鱼、淡水鲶鱼、海鲶鱼、面条鱼、老板鱼、鲢鱼、鲢鱼尾、鲫鱼、辫子鱼、武昌鱼、龙利鱼、青鱼、鲳鱼、小黄花鱼、大黄花鱼、鲅鱼、刀鱼、小偏口鱼、大偏口鱼、鳕鱼、皮匠鱼、碟鱼头、黄鱼、多宝鱼、小嘴鱼、鲈鱼、杂拌鱼、棒鱼、川丁鱼、大头宝等;
2.2贝类:海虾、北极虾、海米、虾皮、虾干、卢沟虾、干银鱼、花腰虾、嘎巴虾、鱿鱼、黄蚬子、白蚬子、毛蚬子、花蚬子、小仁仙、蟹子、夏夷贝、文蛤、鸟贝、海兔、活鲅鮹、虾怪、赤贝肉、纹贝等。
3.肉禽类:猪肉、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肉、羊排、鸡货等。
4.蛋类:鸡蛋、鹌鹑蛋等。
注:食堂禁止配送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沈阳市第九中学占地面积22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教职工约185人,学生约1290人。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提升食堂食材采购规范化和精细化,现采购教职工和学生一年用餐食材配送服务。
2.服务内容: 米面油类、调料类、其他副食品等采购配送服务,采购目录(但不限于目录,采购单位有权增减)。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货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开具发票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送货品种对应。
★6.价格要求:
6.1定价方式
6.1.1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6.1.2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参照大润发、华润万家、永辉超市、鑫大刚、新隆嘉等超市中同产品最低价格为标准(特价商品除外),如以上超市均未出售,则按采购人经市场调研后确定的价格为标准。
6.1.3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7天为周期)×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 (提示:如打九七折,折扣为97%)
6.2报价要求
6.2.1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7. 保质期:所供应食品须在各自保质期间内;拒绝临期食品。
★8. 热线支持:7*24小时。
★9. 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二、采购内容:
1.米面油类:大米、面、食用油、色拉油、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调和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2.调料类:食用盐、白糖、味精、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芝麻、大酱、番茄酱、辣椒油、花椒油、川椒段、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辣椒酱、料酒、芝麻酱、裙带菜、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黑胡椒酱等。
3.其他副食品:
3.1奶制品:酸奶、牛奶等奶制品。
3.2豆制品:鲜豆腐、干豆腐、豆皮、素鸡、腐竹、豆芽等豆制品。
3.3干货:黑木耳、粉丝、紫菜等干货。
注:食堂禁止配送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