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0510-ZTZB-0013
项目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6
最高限价(万元):76
采购需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中学餐饮服务管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需对采购需求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处理。服务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中学。服务质量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管理符合国家对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及要求。2.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因制作加工不当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承担因食物加工不当造成中毒等安全事件的一切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年(本项目最长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下述两种情况之一,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违约、达不到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年终考核标准或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食品质量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转租转包或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受到采购方实际工作调整或经营模式调整或上级行政命令或政策性因素影响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保留变更、中止、终止服务合同的权利,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索赔等申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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