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果业管理局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C-ZC-2025-005
项目名称: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27,11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27,11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73,90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苗木类 | 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7,110.00 | 1,973,908.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谈判保证金凭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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