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边境管理支队三岔边境检查站警务保障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安边境管理支队三岔边境检查站警务保障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86.265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26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135日历天,自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9月26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名义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7.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信息或信用信息必须通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建设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非官方渠道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予认可。8.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9.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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