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PDZB-2025-0015
项目名称: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4,272.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64,272.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64,272.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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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4,272.74 | 664,272.74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水毁堰渠修复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其中(2)至(6)项资格条件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格式);第(七)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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