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3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3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投保人数为暂估人数402人,最高限价为980元/人。结算时按成交保费金额单价*实际参保人数支付费用(此次招标以实际在队人数采购,后招录队员参照此次招标单位及单价);
(2)保障条件
保险项目 | 险种 | 保险金额 |
---|---|---|
团体意外综合保险 | 团体意外伤害险 | 120万/人 |
团体意外伤害医疗 | 10万/人 | |
团体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 150元/每天/人 |
备注:
(1)保险时间要求为全年全天24小时;
(2)保险公司承保年龄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的人员;
(3)免赔额:①每次意外医疗保险免赔,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②附加住院津贴:每人每天150元,免赔天数3天,单次给付不超过90天;③既往症和疾病引起的所有意外事故属除外责任。
(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一级伤残 100% 、 二级伤残 90% 、 三级伤残 80% 、 四级伤残 70%、
五级伤残 60% 、 六级伤残 50% 、 七级伤残 40% 、 八级伤残 30%、
九级伤残 20% 、 十级伤残 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投标的除外),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