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丽江宁蒗虫草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
-丽江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JL-10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云南华电丽江宁蒗虫草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永宁镇。
2.2 项目规模: 80MW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从监理人接到委托人书面入场通知时间起,至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开工后项目原则在6个月内(不含分阶段实施的间隔时间)完成全容量并网。后续消缺、移交、各项工程验收及达标投产按照按8个月考虑。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丽江宁蒗虫草山 8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CHDTDZ046/16-JL-10901): 从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签订,具备入场条件之日起,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竣工验收各阶段,对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环水保、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参与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丽江宁蒗虫草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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