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安徽
-芜湖市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8年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芜湖市及周边地区运维的污水处理厂(站)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一期项目(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滨江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二期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无为县城乡污水一体化PPP一、二期项目(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无为高沟污水处理厂、无为城区2座泵站、无为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和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宣城项目(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的132台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内容为起重设备的传动机构、制动装置、金属结构、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开展的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测试以及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等一系列工作,维护保养周期为每季度一次(根据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GB/T 31052.1-2014)相关要求,结合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起重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维护保养周期)。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B)级以上;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起重设备类维修维保服务合同,且同时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合同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过程结算发票和税务局查询截图);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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