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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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25FW-11)
项日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万元,招标人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 ①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③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休工商户营业执照”。
(2)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textcircled{4}$ 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行为;$\textcircled{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textcircled{6}$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textcircled{7}$ 与采购人存在法律、经济纠纷: $\textcircled{8}$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3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建议书询比采购公告(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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