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概算及预算编制)的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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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
概算及预算编制)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ZZS2025-SH-C-038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概算及预算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概算及预算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概算及预算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咨询服务商应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3、本项目拒绝下列供应商参与响应: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
况的除外)。
(3)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
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
参与本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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