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接诉即办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5668-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接诉即办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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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5年度接诉即办维修项目 | 140 万元 | 1项 | 为及时解决居民诉求,高效快速处理12345所反映的无法协调物业和产权单位解决处理的路面塌陷、修建充电车棚、墙面破损、屋面漏水等问 题,通过磋商方式选取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专门进行施工。(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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