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海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海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2-154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海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长表岛,地处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在长门澳东侧海域内,毗邻东海。厂址东北距离宁德核电厂约27km,西西北距离霞浦县城约18km,西西南距离宁德市约59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项目海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止。
2.6 招标范围: 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海洋工程涉及的用海用岛工作开展咨询,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含:提供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海洋工程咨询审查报告与咨询服务,确保用海用岛实现项目最合理需要,用海用岛确权顺利通过国务院审批;提供华能霞浦核电项目用海与同厂址其他项目用海用岛权属处置咨询服务,提出用海用岛权属合法合规处置的咨询建议,供项目决策参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运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