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附件下载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900J273J00174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24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624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项目相应的内容表述)。
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具有累计合同额不小于400万元的“为生物质发电企业、或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或生物质供热企业(75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合同复印件、及投标人出具给业绩发包方的税务发票复印件(累计金额)确认。(2)业绩发票中需体现有投标人名称、业绩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开票时间、金额等信息。若发票中的项目名称未能体现与本招标项目类似服务内容(如劳务费、或辅助生产服务费、或运行服务费、或秸秆破碎服务费等),需提供业绩发包方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3)合同或发票中需体现“生物质发电企业、或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或生物质供热企业75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含义。若合同中未能体现,需在对应的业绩发票中体现。若合同、发票中均未能体现,需业绩发包方出具书面证明确认。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2.8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讼据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8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辅助劳务与料场运维管理项目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