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博物馆渭源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209001JH621123007
项目名称:渭源县长城安防工程(围栏)
预算金额:240.83(万元)
最高限价:206.425765(万元)
采购需求:对战国秦长城(渭源段)红岘村长城3段、七圣村长城、小石岔村长城1段、小石岔村长城2段、清泉村长城1段、清泉村长城2段、李家窑村长城、樊家湾村长城1段、樊家湾村长城2段等以上9段长城两侧设置防护围栏14790米;设置警示牌、宣传牌各38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开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安防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或者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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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