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4000202502000018 项目名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对公安分局历年建设已维保到期的智慧安防小区续保一年,内容包括智能监控摄像机、可视对讲、智能车场、存储等部分硬件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