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2]HXCG[GK]2025003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79,023.00元
采购包1(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6,279,02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79,023.00元
投标保证金: 62,7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69900-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设备采购),主要包括:监测站设备安装、管线安装、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预算审核和公开招标文件。 | 6,279,023.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三家; 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各项要求; 3、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