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四中学内初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项五、标项八(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E-2025-0408-CG-001
项目名称: 昌吉州第四中学内初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项五、标项八(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27750
最高限价(元): 57000,27075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昌吉州第四中学内初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项五-馕类食材采购(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7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五:馕类食材采购;(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昌吉州第四中学内初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项八-副食调料类食材采购(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075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八: 副食调料类食材采购;(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6)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9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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