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营业厅自助终端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广西
-南宁市
2025-2027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营业厅自助终端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2027 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营业厅自助终端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TFZB-2025-DX-NN-03008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 2025-2027 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营业厅自助终端设备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 服务期间对营业厅自助缴费机、排队叫号机等设备的硬件设备、服务器软件及应用软件提供 代维服务。具体服务清单及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预算为 4 万元(不含税)。按季度根据成交单价和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业主指定地点。
1.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超预算执行,如合同有效期内合同金额的使用进度达到 100% ,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7 成交人数量: 1 名。
1.8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单项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单项不含税单价响应报价高于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01741 代维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接自助设备维护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 1 人。
备注:须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提供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 2024 年 10 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服务车辆基本要求 1 辆。
备注:①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材料;②需提供车辆已年审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行驶证副页上检验有效期盖章记录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须体现车牌号)或交管 12123 有效期内检验截图);③车辆实体照片(须体现车牌号);④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是租赁车辆,需另提供有效的供应商租赁车辆合同扫描件。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不允许。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8时00分。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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