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活动推广执行服务比选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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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盛苑A 组团(一期)销售活动推广执行服务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活动推广执行服务,采购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编号:TC259106X
2.2 项目名称: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活动推广执行服务;
2.3 项目概况:提供项目入市活动、认筹开盘、售楼部开放活动、暖场活动、客户答谢会、节日及活动现场包装等各类营销主题活动的创意策划与执行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年度创意活动方案、活动实施细化方案等前期活动策划服务;
(2)提供活动现场布置与硬件调试服务;
(3)负责活动所需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服务;
(4)提供活动所需相关器材、设备、道具及运输、安装、拆卸、撤场等事宜;
(5)提供、安排活动相关服务工作人员、演职人员;
(6)活动现场的组织管理、流程把控、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活动方案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事宜。
(7)其他(具体事项以采购人确认的策划方案为准)。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服务期:1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应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
3.4.1 应答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2 应答人需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4.3 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跳 转 至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应答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6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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