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及远程取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0950
项目编号: NXBF【CG2025006】号
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及远程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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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及远程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 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及远程取证系统建设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及远程取证系统建设项目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809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9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和“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