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EAST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包2报送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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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EAST 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包 2 报送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EAST 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包2 报送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733-25160877/2)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目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2025 年EAST 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本项目共两个包,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每包选择1 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每包中标人分别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
为保障EAST 报送服务平稳,完善和扩展EAST 报送数据服务,满足各分公司差异化报送需求,优化数据校验规则,持续提升EAST 数据质量,需持续建设EAST 监管报送系统。修复数据平台安全漏洞,保障日常运行的安全稳定。
2025 年 EAST 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由 2 个包组成,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包 2 报 送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项 目 【 重 新 招 标 】( 招 标 编 号 :0733-25160877/2)
监管规范更新解读分析及差异化监管需求实施、增加 EAST 报送系统口径管理及完善其他功能、增加补录系统承接 EAST 现阶段源系统缺失数据项、协助子公司数据自动化对接及适配改造、日常技术服务支持与数据服务、支持总分公司解决报送问题。具体内容包括:(1)监管规范更新解读分析及差异化监管需求实施;(2)增加EAST 报送系统口径管理及完善其他功能;(3)增加补录系统承接EAST现阶段源系统缺失数据项;(4)协助子公司数据自动化对接及适配改造;(5)日常技术服务支持与数据服务;(6)支持总分公司解决报送问题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 有 涉 及 处 于 诉 讼 中 的 重 大 案 件 ,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相关项目实施经验(以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如为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4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技术开发实施能力和专家队伍,团队管理规范、人员较为稳定,并保证资源可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各包均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8 17:00附件下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EAST监管报送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包2报送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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