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茶卡镇北山二期水毁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达迈竞磋(工程)2025-011
项目名称: 乌兰县茶卡镇北山二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59000.00
最高限价(元): 526987.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兰县茶卡镇北山二期水毁修复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9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本工程为水毁治理工程,修复防洪堤102m,修建防冲坎9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①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在《 青海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do)登记。
(2)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①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③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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