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四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015
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属行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招标文件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属行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招标文件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含特殊食品生产或销售项目(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含特殊食品生产或销售项目(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