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电声警报器更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7000250218176557-07221869
项目名称: 普陀区电声警报器更新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375000元 ( 国库资金:1375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3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普陀区电声警报器更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为提升我区警报设备设施整体功能,实现电声警报控制器与电声警报器二合一,提升与上海市现有警报控制系统兼容性,对我区现有电动警报器进行电声改造,以满足人防警报音响全面覆盖的整体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
5、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或以上)中的其中1项保密资质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