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3-2025HW3L0125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共 1 包: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
1 | 内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47 |
(1)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如有多包,可响应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2)本项目 不 接受 进口产品响应。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采购内容及用途: 用于医院设备采购。
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的要求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