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同安欣居)三期电梯采购(项目)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H2025-XG-G001
项目名称: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同安欣居)三期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97950.00 元
最高限价:179795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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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财购2025F001399214 | 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同安欣居)三期电梯采购 | 1 | 项 | 179795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成功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原许可证符合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新许可证符合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如资质证书不体现等级的则提供相关证明。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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