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2025年生产投资计划施甸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云南
-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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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2025 年生产投资计划施甸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2025 年生产投资计划施甸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施甸分公司2025 年生产投资计划施甸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估算金额为100 万元。
2.2 招标范围: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承担2025 年生产投资计划施甸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完成招标人委托标段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电力施工、土建施工、部分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结算编制和工程移交,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完成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2.4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时委托的工程尚未竣工的,顺延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等级)。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承诺项目经理在中标后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或2024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5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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