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和厂前区新增摄像头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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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和厂前区新增摄像头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和厂前区新增摄像头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投标人依照招标人需求在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公司生产现场和厂前区内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现场需求的摄像头,并接入当前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煤场热成像还应接入环保大屏系统,实现监控区域的实时监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历天内所有设备到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如下: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以及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合同金额 $\geqslant50$ 万元的厂矿供货及安装摄像头(须包含防爆摄像机)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量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6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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